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

期刊简介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月刊)创刊于2003年,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管、《中国医药报》社主办。是当前中国优秀时政期刊和最具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行业的国家级刊物;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检验部门必备读物;各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卷有益;开门办刊,兼收并蓄,追求格调,打造精品。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全面介绍食品药品监管管理政策法规和医药、食品界动态,深入反映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工作的情况,总结、交流、推广监管工作的有益经验。及时反映企业呼声,为企业树立形象、打造品牌、提高食品药品质量,为保证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服务。

   

论文发表的共同一作,评职单位是否认可?

时间:2024-05-21 13:47:05

在职称论文的发表之路上,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身份,如独立作者、第一作者,甚至是共同第一作者。那么,当论文署名为共同第一作者时,评职称的单位会认可吗?


论文发表的共同一作,评职单位是否认可?


在学术研究的道路上,相信很多人都有过“共同一作”的经历,无论是为了评职、评奖评优,还是为了硕博毕业、求职。但近年来,关于共同第一作者的评价和认可,似乎出现了两极分化的趋势。有些单位在招聘和评定职称时,不再过分强调“共一”与“一作”的区别,而有些单位则对“共一”的认定非常严格,只认可“物理位置第一作者”。


我们知道,一篇文章背后往往有多个作者,每个作者都做出了实质性的贡献,但贡献大小各不相同。根据贡献的大小,作者们会有一个明确的排名,从前到后依次为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三作者等。当两位作者的贡献相当且最大时,他们就会被列为共同第一作者。但这样的署名方式是否会被评职称的单位认可,其实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单位的具体规定。


从定义上来说,共同一作是与第一作者并列的作者,他们理应享有同等的地位。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共同一作的认可度并不总是那么高。例如,A和B是共同一作,但A的署名位置在前,B在后。尽管A和B都是第一作者,但在一些单位的评价体系中,A可能会被视为真正的第一作者。


有人可能会说:“那我宁愿当二作,也不想做共一,这样至少心里有个底。”但事实上,共同第一作者的方式正在逐渐被学术界所接受和认可。特别是在顶尖期刊上发表的文章中,共同一作的含金量越来越高。比如北京某知名大学的相关领导就表示,现在各学科领域的高水平论文主要还是发在国际顶刊上。对于很多普通博士来说,独立一作可能并不现实,但共同一作同样能体现他们在研究中的贡献和学术潜力。因此,他们更看重期刊的质量和在顶刊上发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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